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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4号)


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已经结束。现将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予以公告:

 

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1.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

1.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行)》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政审

体检结束后,政审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公告。

、其他

未尽事宜以最新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898-2556363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xls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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