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众互联网上报名系统一、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二、体能测试考生于2022年12月17日9时前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体能测试指定地点。超过规定候考时间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体能测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
三、在候考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抽取测试顺序号,并领取号码布。号码布是参加体能测试项目的重要标识,请按要求佩带在胸前,体测期间只允许本人报号码布上的号码,凡期间向工作人员报号码布以外的个人信息的,视为作弊,取消体测资格。
四、在体能测试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在测试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考生必须到考官处签字确定放弃。
五、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候考处工作人员,体能测试结束后到引导员处领取。
六、体能测试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测试后,考官当场向测试考生宣布测试成绩。
七、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候测地点,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引导员同意。
八、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当前一组体能测试考生体能测试时,后一组体能测试考生要作好准备,同时不得影响前一组考生正常考试,尽自己所能完成好测试项目。
九、体能测试项目结束后,要认真核对自己的体能测试成绩。如有异议,须当场向仲裁委提出,离开考试场地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所有体能测试项目测试结束后,将号码布归还引导员,并领取通讯工具后离开测试场地。
十、在测试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十一、体测当日如遇明显影响体测项目正常开展的天气情况,由体能测试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暂停体测,待气候条件好转后可继续体测。
十二、完成体测和未完成体测的考生,都必须到终点处签字确认。
十三、所有考生必须熟知自身身体状况,承诺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途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身体损伤,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十四、所有考生在体测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体测完成后自行带离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