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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

晋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会)人事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技能型人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辽宁全面振兴中的作用,2022年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师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晋级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截止2022630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

(二)参加工作时间及岗位工作年限:

1.199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高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至20221231日,下同),属设技师工种范围的,可申报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2.200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中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201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初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已转正,未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其中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从普通工岗位转为技术工岗位,工作年限满1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通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结合接收时工作年限,可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五)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结合转聘时工作年限,可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六)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可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具有技术员及相应职务的,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及相应职务的,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从企业调入或通过公开招聘等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没有确定技术等级的,工作年限满2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八)已取得《辽宁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合格证明》的工勤技能人员,在此次技术等级考核中若改变工种类别,须先进行同一等级的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上一等级。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技术等级晋升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晋升各技术等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晋升技师等级人员的考核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6299:00时至20227117: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26299时至7117时登录报名审核平台(http://lnzj.pzhl.net/index.php),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及身份证照片。

不符合考核资格的人员,取得的成绩和资格一律无效。在工勤技能人员聘用过程中,人社部门对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考核资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并取消其考核成绩和获得的技术等级资格,收回《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合格证明》。

三、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内容,统一采取笔试方式。理论知识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方式,实际操作为主观题,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方式。

(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晋升各技术等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晋升技师等级人员的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考核费用,如涉及参考人员食宿需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考核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及以下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核发《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合格证明》。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晋升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人员的考核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聘用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晋升技术等级实行考聘分开,岗位聘用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取得技术、高级工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拟聘用到技术、高级工岗位,必须在核定的指标(岗位机构比例)限额内聘用。取得中、初级工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拟聘用到中、初级工岗位的,可以不受指标限制聘用。

每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将所属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岗位上年度聘用情况及当年聘用计划报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备案。高级工聘用备案名单将作为技师岗位聘用的依据。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用到各技术等级岗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拟聘用到技师岗位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拟聘用到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岗位的人员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晋升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此次晋升的技术等级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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