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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综合成绩及体检通知)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21年11月8日至12日,由各法院在县级以上或三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具体由各单位通知考生时间为准)。
报考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体检人员,于11月9日(周二)上午7:20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白驹大道8号)办公楼前集合,统一组织体检。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
2.体检费用自行解决;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及避免激烈运动;
4.体检人员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6.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