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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
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第一场考试(报考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考生)为60分;第二、三场考试(报考各市、县人民法院考生)为50分。
按照《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要求,笔试结束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招聘法院实际情况和考试情况确定各法院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1年10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址
1.定安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14办公室
梁慧芬63830865,符婷婷63833758
2.文昌市人民法院审判楼2楼政治部
朱延伟63216051,吴春谕63331018
3.琼海市人民法院办公楼607办公室
邱小梅62936815,顾璐欣62933061
4.万宁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副楼506办公室
王竹清62251531,梁深桂62251974
5.屯昌县人民法院办公楼611办公室
李钰婷67821030,李楠67830941
6.澄迈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02办公室
田萌67668902,王英丹67668903
7.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楼405办公室
黎公培、张健豪83603385
8.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楼3楼政治部
杨小莉83313226,黄少洪83328613
9.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公楼215办公室
锁琦、曾丽燕86236855
10.儋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612办公室
符定慧23380705
1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10办公室
翁时飞65307602,王曦曦65307972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均是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各岗位、各单位资格复查没有合格人员的,可从其他岗位、其他单位符合招录条件的合格人员中调剂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自备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开展现场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由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并在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三)如考生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