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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公安体制改革,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习水公安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习水县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中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警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严格遵循“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选拔聘用在职在岗辅警中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及加分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对象:

1)在习水县公安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工作的在职在编警务辅助人员(注:参与年度考核及月度考核辅警)

2)截止20181210日前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劳动合同,并按照习水县公安局要求于20181210日前上报习水县公安局政工室(辅管办)审批备案,专职在各派出所工作的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招聘的其他临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社会招考。

2.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热爱公安工作,在本职工作中表现良好;

2.具备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但必须在第一个合同期内(3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遗失的可以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验证报告;

4.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当年内被习水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通报3次及以上的;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内被习水县公安局召回管理的;

11)有纹身人员;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或其他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不得报考的情形

6.加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1退役军人加1分;

2获得警务专业技术证书的,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加3分、2分、1;

3辅警个人因公安工作突出,近三年以来获得以下表彰人员按层次加分:①县公安局表彰的加0.5/次;②获得县委、县政府及相应层级(市公安局等同于县级)表彰的加1/次;③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相应层级(省公安厅等同于市级)表彰的加1.5/次;④获得省级及相应层级表彰的加2/次;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3/;⑤辅警个人代表集体参加比武比赛获奖的,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加3分、2分、1/次。表彰项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所有奖项必须以习水县公安局推荐获得为准,包括见义勇为奖、道德模范奖等)。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将加分事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在“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未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或逾期申报的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8288:3020219120: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glshr.com/index.php)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如实填写《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上传退伍证)、上传至报名网站内;

3.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在报名网上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报考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员。

(四)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8288:3020219220: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本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http://zk.sglshr.com/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习水县公安局2021年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留存,供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获得考试资格,应在2021978002021911800期间,登录网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同时作为体能测试及面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及面试不再另行制作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报考职位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1.考试时间暂定2021911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

2.考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

3.结果公示:笔试成绩(含加分)将在公安内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2.资格复审对象

1)取得有效笔试测试成绩后,笔试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内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方式

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和地点通过“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或“习水公安信息网”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获奖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原件,且在《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员报名信息表》中由原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现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资格复审及政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及政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及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及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及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习水公安信息网”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习水县公安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体能测试及年龄段划分

职位报考人员以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2:1进入体能测试,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员。如有人员申请放弃体能测试,取消其进入体能测试资格,同时不再参与下一环节的测试,该职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员,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实行男性、女性分类测试。男性、女性均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中的年龄分段进行测试,具体年龄段(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划分为:25周岁以下;26周岁至30周岁;31周岁至35周岁;36周岁至40周岁;41周岁至45周岁;46周岁至50周岁;51周岁以上。

1.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测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女子46周岁(46周岁)以上、男子51周岁(51周岁)以上的免体能测试,体能成绩按满分计算。

3.体能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体能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诉投诉。

4.因公负伤确实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提供佐证材料,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习水县公安局警政部汇总报党委审定公示,可予以免测,体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5.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监考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举报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7.结果公示:体能测试成绩将在公安内网主页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通过体能测试人员以“笔试成绩(含加分)+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入体检(报考职位不足1.5:1的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习水县公安局警政部指导实施,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不合格人员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申请复检一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结构化面试)

面试工作由习水县公安局警政部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人员申请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之后各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三条“招聘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结论为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以及未能按规定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名次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取体能成绩高者名次靠前,若体能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分数并列者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靠前。

六、公示与聘用

1.经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警政部在“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异议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使用

(一)、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级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符合合同制人员晋升的按照县委批准的相关规定晋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二)管理及使用

通过本次招聘符合转聘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按规定与习水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习水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自行购买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码或14天行程码,未佩戴者不得进入报名点及考场,在招聘整个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通过“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关注招聘动态;

(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等各环节均须携带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逾期未参考的,视为弃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非涉密公文传输系统”或“习水公安内网”主页上进行公布,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招聘简章由习水县公安局警政部负责解释,本招聘简章只适用于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085122617307 (习水县公安局警政部)

监督电话:085122617313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1: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第二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习水县公安局定向招聘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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