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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太湖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面向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太湖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计划开展2026年度面向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5个。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太湖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面向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40周岁及以下198563日(含)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663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审定、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663日由太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通过公文系统发至县内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时间:2026615日上午9:00626日下午5:00(节假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招聘报名平台(http://thxzp.pzhl.net/)后,选择报名项目“2026年太湖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面向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注册/登录后点击开始报名,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png格式均可,大小2M以内)。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662712∶00前可随时登录招聘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62717: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注:报名人员须按所报岗位要求仔细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如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由用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业绩证明、荣誉证书、成功案例等)扫描件;有证书、证明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至聘用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62812∶00前登录招聘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科收取考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研究审定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628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711日(星期六)

2.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可于20267109:007119:00登录招聘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关注招聘报名平台通知公告。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招聘报名平台公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工作小组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原件等材料。

4.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招聘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费用: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人。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在招聘报名平台公布。如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仍相同的,则以同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经验)年限最长人员优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七)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工作由太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翔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原则等额递补。原则上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考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报名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如有正式聘用人员上岗后一年内离职,原则上可根据本岗位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进行补录。具体是否补录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2.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所属招聘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各岗位薪酬待遇按照招聘用人单位相关薪酬待遇执行。薪酬待遇的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

六、其他事宜

(一)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聘期间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统一编制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举办考前培训、辅导讲座、备考答疑等相关活动。社会上各类以本次招聘名义开设的培训班、复习资料均与本次各招聘单位及相关组织单位无关,报考人员切勿盲目轻信。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6-4188058

监督电话:0556-5119767(太湖县熙湖产投(发投)集团有限公司)

0556-4184426(太湖县兴太控股有限公司)

13966604735(太湖经久控股有限公司)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附件1.2026年太湖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面向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3.用人及用工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docx

 

太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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