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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公示及政审、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公示及政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1.公示内容:详见附件《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公示》。

2.公示期: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二、政审

1.政审对象:见总成绩公示表中“是否进入政审、体检”列标注为“”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盖章;由考生本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打印后由本人签字。

三、体检

1.体检对象:见总成绩公示表中“是否进入政审、体检”列标注为“”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

3.体检地点:体检医院为青海红十字医院和格尔木市人民医院,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就近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体检如有冒名顶替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在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体检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5)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报告上需加盖体检医院“合格”字样的章;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7.《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以及体检报告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递交至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万科时代都会34号楼11006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至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政审、体检结果将在青海嘉树人才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和https://qhjs.pzhl.net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行政审、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笔试、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71-8203784/18997273614 

2.监督电话:0971-8243003

3.电话拨打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附件:

附件:《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公示》


青海诺木洪农林产业有限公司

202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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