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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正定新区物业公司2025年选聘公告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物业公司面向社会选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任职资格
(一)选聘岗位
物业经理4人、客服主管4人、保洁主管4人、保安队长2人。
(二)任职资格
1、物业经理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开展物业区域内各项工作,完成客户满意度、收缴率指标;
(2)配合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
(3)指挥做好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4)组织做好物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管理工作;
(5)组织做好物业人员及外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6)全面督导项目部运行工作。
任职要求:
(1)专科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大型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
(3)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熟练运用;
(5)熟悉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BG/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参与过企业内、外审工作,熟悉内、外审工作流程及标准;
(6)具有较强的预见性及判断力,较强的决策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创新力。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7)有品控管理1年以上经验者优先;
(8)主导参与过国优、省优小区创建工作者优先。
2、客服主管
岗位职责:
(1)接待日常客户来电、来访,受理各类服务预约,并做好记录;
(2)做好分管区域内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3)负责区域内的通告、文件的发送;
(4)巡视公共区域,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项;
(5)活动的组织开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物业相关专业优先,一年以上物业客服工作经验;
(2)熟悉WPS等办公软件,工作细致、有耐心,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且具有亲和力。
3、保洁主管
岗位要求:
(1)具有3年以上保洁团队管理经验,熟悉各类清洁工具和流程,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制定清洁计划、标准及成本控制的能力,能根据场景调整工作方案;
(3)具备一定领导能力,能有效调度人员、分配任务,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与上下级、客户及其他部门顺畅协作,妥善处理投诉;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接受轮班或应急加班(如突发清洁任务);
(6)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在复杂环境中快速解决问题(如设备故障、人员临时空缺);
(7)熟悉基本的安全规范和环保知识,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疾病。
4、保安队长
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安保团队管理经验,熟悉安保流程、应急处置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掌握安保器械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具备风险预判能力;
(4)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能有效指挥队员执行任务,处理团队矛盾,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沟通表达与应变能力,能冷静应对突发事件,与客户、公安等多方顺畅沟通,妥善解决纠纷。
(5)责任心强,纪律性高,能接受轮班、夜班及应急加班,身体素质良好,具备一定的格斗或防身技能者优先。
(6)持有保安证优先;退伍军人、有公安或武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个人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认同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
2.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市场及制度规则,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熟悉地方行业发展及行业监管政策,对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较深了解。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善于协调,注重团结协作。
5.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
6.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及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禁止从业行为。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曾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请登录网站(http://rskszpw.pzhl.net/)查看公告信息,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2025年7月15日17:00。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请应聘者实时关注。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者进行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在报名网站公示。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由用人单位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或全面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个人征信、廉洁从业及违法违纪等情况,核实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制度等情况。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递补
有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背景调查不合格等情况的,可在同一岗位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确定人选、公示、试用
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及任职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聘的进行试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试用合格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涉及应聘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提请注意并自行负责人身和财产安全。

咨询电话:0311-8726976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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