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众互联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9〕17号)和《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0〕21号)精神,加快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工作模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务窗口受理人员和审批辅助人员。此次招聘由劳务派遣公司(南海网人力)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和保亭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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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职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岁)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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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岗 |
4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不限 |
属海南户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能力,熟悉办公软件,五官端正,身高符合窗口服务要求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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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岗 |
4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不限 |
属海南户籍,具有计算机能力、摄影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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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审批专班岗 |
4 |
大专以上 |
不限 (有相关工作经验) |
40岁以下 |
不限 |
属海南户籍,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者优先,有土木工程、建筑、造价监理等专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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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 (无相关工作经验) |
35岁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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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 |
1 |
不限 |
不限 |
45岁以下 |
不限 |
属海南户籍,长居保亭。 |
录用后将聘用于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具体工作由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安排。
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具体派遣方式及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合同每叁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2个月。保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年将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后的结果交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招聘单位支付。管理岗聘用工资:3500元,聘用后应付劳务派遣公司费用为5494.98元(其中实发工资2898.3元,单位公积金449元,个人公积金449元,单位社保940.98元,个人社保392.7元,高温补贴300元,劳力派遣公司管理费65元);保洁员聘用工资:2000元,聘用后应付劳务派遣公司费用为3742.78元(其中工资1608.43元,单位公积金269元,个人公积金269元,单位社保868.78元,个人社保362.57元,高温补贴300元,劳力派遣公司管理费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