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遵义市普泽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7.年龄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8.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各岗位学历条件要求;9.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各岗位专业条件要求。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6.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7.现役军人、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本次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聘用等阶段。(一)发布招聘公告。2024年9月25日,在“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ymwrl.pzhl.net)报名。2024年9月25日9:00起至9月29日17:00止。每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报名时,应聘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遵义市普泽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1)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者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应聘者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若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2)应聘者须在报名时上传身份证照片、相应的证书和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时需将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步上传。持港澳台或海外院校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备注:应聘者请将“身份证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其他材料、证书等合并成1个PDF文件上传。(1)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执照等(获取相关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2)岗位要求的有工作经历的,以工作证明(注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起止时间,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社保缴纳证明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3)政府机关或企业在编人员应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30日17:00。审核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应聘者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而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应聘者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应聘者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者如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书证件造假等原因在任何环节被发现,均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10月1日17: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者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使用。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予以退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报名并成功缴费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应聘者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将在“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反映。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折算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均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应聘者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候考室签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反映。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为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为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公司组织对入围本环节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审核需要可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不配合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或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本人毕业证书、其他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须在有效期以内的);5.应聘者本人征信证明“简约版”一份(须在参加资格复审前7天内打印的);6.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体检前参检人员需提交《体检申请书》。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公司书面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由复检监督人员和体检应聘者当场签字确认,体检应聘者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复检监督人员注明情况,视为应聘者认可复检结果。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到招聘岗位试岗2个月。因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职资格等原因导致入围下一环节名额空缺,或拟聘用人员在试岗期内放弃聘用资格、试岗考核未通过的,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要求与公司完善劳动合同等手续,职级及薪酬按照《遵义市普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应聘者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述流程和规则。(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三)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手机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及公示以“红花岗区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为准。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查看非正规渠道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应聘者承担。(五)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实际工作岗位,招聘人员应服从公司岗位分配安排,原则上3年内不能主动申请调岗。(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七)应聘者如进入资格复审、体检程序或经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机会的,3年内不得参加公司及关联单位组织的任何招聘活动。(八)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期间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作弊、替考、违反考试纪律、伪造报名资料或其他骗取报名、聘用资格的,公司有权终止或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该应聘者今后不得参加公司及关联单位组织的任何招聘活动。(九)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有扰乱秩序、舞弊、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威胁或意图贿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如发现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如实向公司实名举报,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计划。(十一)招聘咨询电话:0851-2791767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十二)监督电话:085128433733(红花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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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